0 X 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19. 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如果離題視同違反論壇灌水定義之5.胡說八道的回應  
     例如:內容隱藏還沒回應就說下載速度很快;或是明明就很後面還說是第一個回應。違者-15 ~ -20 ~ 禁言
該回覆已針對開帖會員的文章做了感想回應

即針對主題回覆後再引申.程度上尚未離題


板規上明明就寫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
怎麼到你手上就變成對主題回覆的文章作回應也可以呢?
要護航也太明顯了吧?
當板規是寫假的喔?
【三】.不受歡迎之代稱參照表

01. 小綠綠、笨綠綠、鴨屎綠、綠白痴、綠狗、小藍藍、藍狗、藍寶寶、藍雜碎、小綠仔、綠頭龜…等
☆ 或任何形容特定政黨支持者之易引發筆戰之代稱

02. 支那、中國豬、漢奸、中國狗、共匪、台奸、韓狗、日本狗…等
☆ 或任何形容對岸網友之易引發筆戰之代稱。(2008-2-20增訂)

03. 藍葩黨、瞎眼黨、阿跪黨、黑金黨、狗民黨、民禁黨、綠龜黨、綠屎黨…等
☆ 或任何形容某政黨之易引發筆戰之代稱

04. 鮪魚肚總統、鴨肉扁、矮子謝、白賊義、水果李、陳水狗…等
☆ 或任何形容某公眾人物之容易引發筆戰之代稱

05. 或任何形容其他版友之容易引發筆戰之代稱
該會員所回覆的字眼並無在版規限制內
那我記得有人寫洋蔥偉被扣分
那也不在板規的限制內阿
你又憑什麼扣分?




==============================
[stanley5]:申訴格式不符無法處理
如果還是搞不懂申訴方式
請至第一樓層詳閱後再提出
不然將以鬧版論處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2 22:45 編輯 ]

1.申訴者ID:DPDP

2.版主扣分原因:檢舉不成立 -1分

3.申訴內容:我覺得alex0該版友已經違反02. 嚴禁以簡訊或是回覆或是開主題之方式.來直接或是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嚴重者以禁言處分

4.申訴連結點:http://www.ck101.com/forums/thread-1298078-1-3.html
#1樓

5.申訴主題的回覆編號

==============================
[stanley5]:不曉得您覺得主題的內容中
有哪個地方或哪句話是屬於
"直接或是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
會員的主題雖引用其他網友的言論
但主要在討論言論自由與責任的分界

請務必先熟讀版規內容並
確認會員確實規違再提出
而不是隨便亂槍打鳥的檢舉
否則會視同亂版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8 23:21 編輯 ]
1.申訴者ID : 黑皮先生

2.版主扣分原因 : 我沒扣分,只是單純的向貴版主請益。

3.申訴內容 : [人物訐譙] 原來馬娘跟黑皮患有精神疾病,針對這樣嚴重違反版規,而且情節重大的標題居然處理檢舉不成立?不知版主的審核標準為何?特來向貴版主請益。
02. 嚴禁以簡訊或是回覆或是開主題之方式.來直接或是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嚴重者以禁言處分

4.申訴連結點:http://ck101.com/forums/viewthre ... age=160#pid65863330

==============================
[stanley5]:此部份的內容確認
會員是轉貼維基資料而來
並非會員自身的言論
雖程度上未違反版規亦有不妥之處
因此在第一時間予以關閉
並先以短訊警告會員


貴版主的見解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啊…
無論是否在第一時間立即處理或是內容的來源如何…
在標題上已經嚴重的違反版規…
OK,原來這是貴版主執法的尺度,受教了。

==============================
[stanley5]:嚴不嚴重是程度問題
當事人跟旁觀者的認知當然不同
既然您都已先入為主認為是嚴重
那麼您不也是多此一舉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10 01:21 編輯 ]
1.申訴者ID
   ars519
2.版主扣分原因
15. 相同內容議題,卻再開主題討論。違者-15 ~ -20 ~ 禁言

3.申訴內容
http://www.ck101.com/forums/thread-1301194-1-4.html
的確這篇文章在我發文之前
但是請看一下我們兩個的發文時間
其實是很接近的
而且我在發文前有先確定過沒人發過
或許是我手腳慢了點  (不是複製貼上  全手打)
但板主其實可以可以不必扣我積分
可先通知一下我    然後限制我在某個時候之前砍版

如果今天我的手腳快一點的話
那剛好慢的是另一位大大    他是否也需要扣分
謝謝

4.申訴連結點
http://www.ck101.com/forums/thread-1301210-1-3.html
5.申訴主題的回覆編號
#30

==============================
[stanley5]:兩帖時間相差30分鐘
確實是說多不多 說少也不少
也是考量您可能是第一次初犯
所以僅將積分扣至歸零而非扣足-15分
請往後能稍加留意並多利用
版面右上角的搜索功能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11 20:54 編輯 ]
建議

針對最近會員間火氣越來越大

而且有針鋒相對人身攻擊的傾向

而且不乏大型麻吉會員等資深會員

感覺他們是在挑戰板規

是否可以對於存有惡意者嚴格執行最重的處罰標準呢

雖說大聲公是讓網友發洩不滿情緒的地方

但某些網友刻意的破壞行為意圖挑起筆戰不理性的言論

希望版主們嚴格執法...保留大聲公的一點理性的存在

個人認為雖說情理法情理法

但動亂時刻...嚴刑峻罰才能嚇阻宵小之輩橫行......(這是比喻)

==============================
[stanley5]:感謝您的建議
以往版主群總希望版規是最後的一道防線
只要會員能在遵守版規的規範下討論
將儘量不加以干涉會員的言論自由
這段時間版主群的觀察及討論評估
確實將加嚴版規的執行並嚴懲不怠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12 00:41 編輯 ]
申訴者id:superkele
班主扣分理由:06.如轉貼文章報導,請補述自己的看法.否則視為沒有討論之誠意。違者-15 ~ -20 ~禁言

申訴內容:我有自己的看法。 。 。被您以相同的理由扣過分,這次特意加了一句的
在中間。 。 。您沒留意
申訴聯接: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extra=&page=1

=======
【Q黑】:

申訴通過

經查証後確實如您所言

在當下並沒有辨識出您的個人意見在轉貼文章中間

因而造成判決上的疏失.個人往後必會多加留意

並也建議會員在轉貼文章時

可將自身意見集中於文章前或後


[ 本帖最後由 Q-black 於 2008-7-13 11:52 編輯 ]
1

評分次數

  • Q-black

建議

建議事項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65000 才可瀏覽

==============================
[stanley5]:感謝您的建議
但因為發主題或回覆可獲得積分
是由論壇系統統一做設定
無法針對各別單一帖子去做積分設定
除非由版主群手工一帖一帖去做加減分
這樣的做法會有困難之處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16 22:16 編輯 ]
建議事項
請問是否可以加入"黑名單"功能
來讓網友遮蔽自己不想看見,他網友之言論
感謝諸位辛苦的管理者
不管您決定如何,個人都予以尊重

==============================
[stanley5]:因為您這部份的意見
是屬於整個論壇設定的問題
並非大聲公單一版區所能決定及設置
建議您可到ck101服務中心提出
會更快得到管理高層的回應

----------
瞭解了,感謝您的回覆

[ 本帖最後由 alex0 於 2008-7-18 00:23 編輯 ]
1.申訴者ID;馬娘

2.版主扣分原因;19. 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如果離題視同違反論壇灌水定義之5.胡說八道的回應  
     例如:內容隱藏還沒回應就說下載速度很快;或是明明就很後面還說是第一個回應。違者-15 ~ -20 ~ 禁言

3.申訴內容;"不是要幫小甜甜平反什麼的;
你沒聽過產後憂鬱症或是憂鬱症嗎?
能不能有點同情心跟口德?"

4.申訴連結點;http://www.ck101.com/forums/redi ... 30&ptid=1303810

5.申訴主題的回覆編號;49

====================================

stanley5 先生,您終於做了...。

好,扣分是回覆應針對發帖者內容做回應?還是胡說八道的回應?

就算提到小甜甜,那也是「克蘭提斯」提出來的,我針對他回應所做出回應,那他為什麼沒被扣分?
而且就我回覆內容而言,並沒有任何胡說八道,乃針對其他會員內容而回覆。

而且,他貼出照片要人「FUCK OFF」,

這樣的行為卻被您無視,反而以近乎苛刻、莫須有的「未針對發帖者主題回應」;
如果您要這樣搞的話,那麼「大聲公版」滿版都會是違規的人。

您應該了解,會員舉發會員,是「幫助版務執行」,揪錯控告,是版主自己應該主動去做的。
主動「選擇性無視」,應當不是版主的責任吧?而且其他相同觸犯版規的都在同一帖。

對於您的裁決,我個人感到相當遺憾。此裁決相當具有針對性,針對我而來。
您的裁決,未來恐怕會對CK101整體聲譽與公正性造成損害。

==============================
[stanley5]:申訴不通過
不用講那麼多冠冕堂皇的話
版規19條規定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
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在討論"給大聲公被政治破害的人"
您回覆的內容跟主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會員們至少都曉得要敷衍一下主題
您的帖連主題的邊都摸不到 當然被會員檢舉
另外同樣的話不知講了幾次
就算其他會員違規 也不代表您可以違規
若您發現其他會員違規 也歡迎您去檢舉
版主群自會處理



----------------------------------

好的,了解了。那麼意即大聲公是「會員相互舉發違規的樂園」。
不過我想現在檢舉了該帖,您也會以「該帖已關閉」理由不成立。

了解了,那麼就互搞吧。

看到這個案例的同學們,大家卯起來檢舉吧,
這是我們的板主仲裁後所下的註解。

[ 本帖最後由 馬娘 於 2008-7-18 04:54 編輯 ]
1.申訴者ID:瘋狂eric

2.版主扣分原因:
08. 請尊重其他版友之發表意見.嚴禁直接或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違者-15 ~ -20 ~ 禁言

3.申訴內容:
在該主題中『蠢民』的始作俑者並非本人,況且本人只是引用原發文者的詞彙,
如果本人應該為引用而被連續處罰的話,那原文者所指涉的是全台灣人,
是否應該先調查在卡國有多少台灣人上網,並以相同的計算方式連續對發文者處分呢?
再者~~
先前本人在此的一帖檢舉也是唯一的一帖,
其處理方式是這樣的:
檢舉人:瘋狂eric
被檢舉人:tsolmmm
檢舉事由:08. 請尊重其他版友之發表意見.嚴禁直接或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
主題名稱:幹 賭爛部分大陸人的低下素質,到死都不長進#99

證據: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age=5#pid64621390

違規段落:
另外, 若是個人以經商發財為由,
置國家安全於不顧的商人也真是世所罕見,
我相信這樣的商人應該很快就會發財的, 只要不被騙的話.
當時的認定為檢舉不成立,本人也尊重版主的評定,
不過今天將這兩個事件放在同一天秤上,還真讓人摸不清標準在哪?
還是一定要口出穢言才算『攻擊』及『侮辱』呢?
版規第8條所規範的不是也包含『間接』嗎?

4.申訴連結點:
http://ck101.com/forums/viewthre ... ;page=2#pid65997725
http://ck101.com/forums/viewthre ... ;page=1#pid65995703

==============================
[stanley5]:您舉例的那一帖雖然當時不是我所判定
不過我重新看過後 一樣還是會維持原判
因為版規第08修規定是針對其他版友會員
而您檢舉的會員是針對商人
商人是一種職業而非特定版友會員 所以不會成立

『蠢民』一詞確實您非發起之人
所以應該也發現原發主題者一樣也被依版規處置
而您的部份並非是屬於"連續處分"
您可以發現您在本帖中共有8帖提到『蠢民』一詞
但卻只有2帖被判違反版規 原因在於您這2帖中
一帖是針對"小米貓"會員 一帖是針對"simonchen23511"會員
這就屬於版規第08條針對其他版友會員的規範了

===========================================
如果這是版主的判決本人也只好遵從,
雖然本人仍是認為我只是『引用及告知』原發文者的意思給其他會員了解,
並也只是引用原發文者的詞彙來對原發文者發問,
應該不涉及攻擊會員的規範。

不過在該帖中,
"小米貓"對於本人的這帖回覆又算不算是違反版規第8條呢?
本人非常好奇打上『抱歉』二字是否就可以規避版規呢?
http://ck101.com/forums/viewthre ... ;page=1#pid65995830
果真是瘋子eric...歐不~~打錯了,是瘋狂...抱歉
針對你的話,我又何必回應,我也尊重你的發言
你不爽也好,認同也罷....我是個怎樣的蠢民又關你何事
你何必來搞我像打馬整扁一樣呢?

老話一句...我對你尊重,祝福!!!哈
[ 本帖最後由 瘋狂eric 於 2008-7-18 23:27 編輯 ]
這個版可以增設推薦功能嗎??

很多大型討論區都有好文推推的功能,就是類似版友看到某版友寫的內容言之有物,就在文章左上方增設個好文推薦鈕,算是給文筆不錯的版友一點鼓力,這樣下次才會有更好的文章出現,另外也可以考慮說比方一個回覆,有十個版友推薦,加送五分、十分之類的,這樣我想人氣會更旺吧..

=======
【Q黑】:

感謝您的建議

該項功能其實早在論壇前一版本裡已使用過

當時其實效用並不如想像中大…^^

且該功能需由論壇統一設定.無法於本版內作改變

建議您可至論壇的服務中心提報看看


[ 本帖最後由 Q-black 於 2008-7-19 22:32 編輯 ]

我要建議

就是論壇上可不可以設一個BT的電影區
因為很久之前都有阿我以前載電影都來
這個論壇找的因為東西很多所以希望各
位大大們能夠設BT電影區阿拜託拜託

=======
【Q黑】:

相當抱歉.此區是讓會員針對大聲公版區提出申訴與建議之處

若您對於論壇有所建議.請您移至論壇的服務中心提報


[ 本帖最後由 Q-black 於 2008-7-20 22:32 編輯 ]

建議

根據網路大聲公版規【二】.扣分原則09【三】.不受歡迎之代稱參照表05的規定,
建議將下列之粗黑體字及其同音, 近音或代義字詞列入【三】.不受歡迎之代稱參照表的規定中:
1. 阿扁;
2. 謝小夫;
3. 呆丸郎.
以上, 如有因此而更動版規者, 請公告之, 謝謝.

==============================
[stanley5]:版主群會再做內部討論評估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25 23:06 編輯 ]
簽名被屏蔽
建議
希望版主能給新手一些機會
不要第一次就扣分
希望版主可以給3次機會
謝謝版主

==============================
[stanley5]:版主群對於新手會員
除非是惡性違規才會直接扣到過期
不然通常新手積分不足
第一次都只扣到零分為止
這也是給新手會員的一次機會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25 23:09 編輯 ]
1.申訴者ID  sherlock0079

2.版主扣分原因:操作理由: 違規內容→違反大聲公版規
08. 請尊重其他版友之發表意見.嚴禁直接或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違者-15 ~ -20 ~ 禁言

3.申訴內容→我覺得很奇怪,我罵的是邱毅,又不是網友,版主為什麼扣我分,請仔細看一下我文章再做評斷。

4.申訴連結點: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age=1#pid66133016

5.申訴主題的回覆編號:#8

==============================
[stanley5]:申訴通過
您的回覆帖因為是直接引用會員內容
才讓其他會員及當時處理的版主認定
您是針對其他版友而違反版規第08條
經版主群討論後同意予以加回積分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7-30 01:33 編輯 ]
1

評分次數

  • stanley5

[小小聲的建議....]
剛剛發現疑似違規帖,想提出檢舉,才想到小弟之前檢舉過類似情況,但卻一直沒有下文…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extra=&page=161  #3217 & 3220 樓
翻了一下檢舉區,好像不少未能即時裁決的案件最後都這樣石沈大海了…

類似像小弟於七月11日提出的檢舉: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thread.php?tid=358041&extra=&page=160  #3195樓
再往前翻,還有六月15日的: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thread.php?tid=358041&extra=&page=154  #3062樓

相信類似情況可能從檢舉區開版以來就一直存在著…
小弟能體諒版主的難為,建議是否能針對這些「模糊而暫時擱置靜侯裁決」的檢舉案件制定一套可行的追蹤辦法
或者可以限訂一定的處理期限(例如14天內…),檢舉人提出檢舉後;
如果14天內版主群始終無法裁決,就交由總版主或是超版全權定奪。


==============================
[stanley5]:感謝您的建議
版主群會再做詳細的檢討

前陣子可能人力吃緊及版主們身體微恙等事情
累積在一起發生 以至於檢舉區有些帖子疏漏了
版主群現今有新血的加入 將會努力改善此狀況
若檢舉當事人有此現象 也可以直接PM版主詢問
確實有些檢舉帖是在於模陵兩可的邊緣
有很多事不是只有黑跟白 中間模糊地帶也不少
經過版主群討論亦無法取得一致性認定
才會被暫時擱置 請見諒!!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8-2 01:01 編輯 ]
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8-8-1 08:17 發表
[小小聲的建議....]
剛剛發現疑似違規帖,想提出檢舉,才想到小弟之前檢舉過類似情況,但卻一直沒有下文…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extra=&page=161  #3217 & 3220 樓
翻了一下檢舉區,好像 ...
贊成+1
原本敝人也想跟普大提出相同的建議~
沒想到普滋大比小弟快了一腳
這建議並不是削減版主權限而是希望將事情做個明快的處理
(推給上面不是很好嗎?哈哈哈哈~~~~~~當我沒說)
不然有些問題石沉大海...

==============================
[stanley5]:請參考上一樓層回覆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8-2 01:03 編輯 ]
1.
武侯
2.
19. 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如果離題視同違反論壇灌水定義之5.胡說八道的回應。違者-15 ~ -20 ~ 禁言
#  malcoln  積分 -10  違規內容:違反版規【二】、19. ...  2008-8-2 09:38
# malcoln 積分 -5 違規內容:違反版規【二】、19. ... 2008-8-2 09:38

3.申訴內容:
該主題提及公務人員貪污問題,敝人回應,第2篇了,都沒人拿阿扁出來鞭屍
暗喻阿扁國務機要費及前第一夫人之疑似貪污案件,卻沒有卡國網友討論.
煩請評估後,確認敝人提及阿扁,是否真與主題無關!?
以及,為何連扣分2次!?

4.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age=2#pid66276851

5.#34

=================
[Malcoln]:申訴不成立
其一:若要考慮你所謂的『暗喻』,那大聲公恐將屍橫遍野血流成河,
   若今天有人『暗喻』辱罵而認定成立,恐將造成更大爭議論戰,
   既然暗喻辱罵不成立,相對的其他類別討論的暗喻也無法認定,
   況乎所謂的『鞭屍』,太多面向可供切入,貪腐、族群、統獨,
   又有誰能肯定你所指陳的是哪一個方面?因上述故維持原判定。
其二:該違規罰則自十五分起跳,因操作程序故有此情形,尚祈見諒。


[ 本帖最後由 malcoln 於 2008-8-2 02:50 編輯 ]
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針對大聲公日來版友發言熱烈…卻發現版主常利用以下版規來扣分:

22. 嚴禁在同一帖內連續回覆或自推無人回覆之主題帖.違者一律-10.並不給予申請加分(2007-10-7增訂)

我個人建議此版規有所爭議,有些發言很熱列的帖子是對開帖的版友討論,此版友針對需要回覆的帖子進行回覆,並非漫無目的回覆,連這樣也要扣分,會不會太爭議了一點?當有些人很久沒來版上了對版上有興趣版友的帖子一一的回覆,難道這也不行嗎?如果是漫無目的回帖就算了,可是如果是針對版友進行立場的辯論,這樣的版規是否有爭議點存在?

建議針對此版規進行討論。

==========
[Malcoln]:
你所謂『利用』一詞發言有欠考慮,
大聲公並非以對會員懲處扣分為樂;
至於想要一併回覆數位會員之回應,
原本就可在開帖主題或單一樓層中,
以多個引言&編輯功能一併來處理。


利用』一詞,言者無意聽者有心吧…

若是不能連續回覆,那建議開放刪除個人回覆的功能…
文章發都已經發了才發現也沒辦法改了,就只能無奈的被扣分…
依稀記得某位版主說版友有編輯自己文章的權利,
所以建議開放在版主尚未評分前開被刪除的權限…

另外,在帖子檢舉帖子被評分的時候都會寄短消息…
我最近都沒收到這樣的短消息,是被取消了嗎?

呵…po 完馬上就收到短消息了,隔了一天,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樣…

==============================
[stanley5]:針對您提出的部份做整體回覆
大聲公本就是一個討論區
原目的就期望所有會員能一同參與討論
而非僅是少數人的相互對談聊天
或是一人力抗群雄的獨角戲碼
甚至淪為只是為了換取積分及申請加分的手段
這就喪失了討論區的原本真正意義
不得已才訂下這條版規來避免上述情況發生
而且鼓勵會員多利用回帖的右下角
"編輯"功能來同時回應不同會員

版規22條本是為了防止刻意洗版的會員
會從"回覆的內容"及"比例原則"採從寬認定
而比例本就有樣本群與組數大小的問題
當然無法一概而論 每一帖會依情況判定
版主群後續會再詳細討論整個判定認知

至於提及刪除個人回覆部份
本來論壇就有開放這功能
只要編輯自己發的回覆
選擇左邊"!刪除本帖"功能就行


了解…謝謝,我會善加使用的…

[ 本帖最後由 黑皮先生 於 2008-8-4 23:42 編輯 ]
1.申訴者ID  黑皮先生

2.版主扣分原因:檢舉不成立
19. 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如果離題視同違反論壇灌水定義之5.胡說八道的回應  
     例如:內容隱藏還沒回應就說下載速度很快;或是明明就很後面還說是第一個回應。違者-15 ~ -20 ~ 禁言(2007-5-12)

3.申訴內容:[Malcoln]:檢舉不成立(仍有前後因果關係連帶討論)

此一帖是針對馬英九,但回文者卻是針對陳水扁,試問有何前後因果,版規有註明前後因果論嗎?還是前後因果論由你這位實習版主自由心證呢?
套用你講的一句話:公平正義不在會員不在管理員,在於版規…

4.申訴連結點:http://ck101.com/forums/viewthre ... age=166#pid66299331  

5.申訴主題的回覆編號:#3311

==============================
[stanley5]:申訴不通過
主題帖是在5/24發表討論"後悔選擇了馬英九"
且內容是針對政府政策跟選舉承諾做一探討
會員會討論到前後政府也是無可厚非
而非拘限單一只能對"馬英九"三個字做回覆了


這個理由太過於牽強了吧…
那就以馬娘為例好了…
"給大聲公被政治破害的人"
被迫害的人是不是也可以順理成章的提到"憂鬱症"也是無可厚非

=======
【Q黑】:

特地搜索了一下前往查看您說的部份:
原帖由 馬娘 於 2008-7-16 13:07 發表
不是要幫小甜甜平反什麼的;
你沒聽過產後憂鬱症或是憂鬱症嗎?
能不能有點同情心跟口德?

==============================
[不手軟的stanley5]:違反網路大聲公 版規
19. 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如果離題視同違 ...
該回覆確實僅針對小甜甜的產後憂鬱症作討論

所以才會在當時因小甜甜的憂鬱症與政治毫無交集

更與被該主題所提及的政治迫害無直接甚或間接關聯

得以此判決


[ 本帖最後由 Q-black 於 2008-8-5 02:58 編輯 ]
http://ck101.com/forums/viewthre ... ;page=2#pid66286705  #25
那這妳又作何解釋…
他也是討論軍購啊…軍購跟陳水扁沒有間接的關聯跟因果關係嗎?
=======
【Q黑】:

您真的有仔細閱讀過該違規的回覆內文?
原帖由 捍衛東區 於 2008-8-2 10:27 發表

哈**我要捍衛阿扁啦
有吃. 有喝又有拿.還能有官做

======================
[Malcoln]:違反大聲公版規

19. 回覆應針對發帖者的主題內容做回應.如果離題視同違反論壇灌水定義之5.胡說八道的回應。違者-15 ~  ...
照您的邏輯.是否表示只要任何回覆文中有提到阿扁這號人物

就可以跟所有國家政治事件硬扯上因果關係?

該違規內容裡僅提到要支持捍衛阿扁.才有許多好處可拿

經版主群一致認定與軍購討論無相關.得此判決


[ 本帖最後由 Q-black 於 2008-8-7 02:19 編輯 ]

請注意Malcoln所指出的 "前後因果關係連帶討論"
被判決違規的內容指出支持捍衛阿扁.才有許多好處可拿,和阿扁的軍購沒有連帶討論的關係嗎?
他明顯的嘲諷阿扁軍購的貪污,這跟Malcoln所指出的 "前後因果關係連帶討論" 有何異?

[ 本帖最後由 黑皮先生 於 2008-8-7 10: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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