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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探討] 行銷祕技3大定律,打動顧客的心 !!

定律1:全力宣傳對顧客的好處 :

顧客在接觸到其他明顯又有吸引力的好處之前,會一直保持自己現有的消費習慣。

盡全力讓潛在顧客感受到產品或服務明顯的好處(即讓他們能夠獲得、享受或體驗的東西),

以此激發顧客採取行動,擄獲顧客的青睞。

定律2:讓顧客相信你會說到做到 :

消費者對行銷人員的說詞,通常會採取懷疑的態度。

所以你必須努力讓顧客有充分理由相信,你的產品確實能帶來明顯好處,否則顧客會觀望不買。

拿出證據證明你會說到做到,你將會看到公司業績突飛猛進。

定律3:推出亮眼產品,讓自己與眾不同 :

推出跟所有同業大大不同的產品,會吸引顧客注意。

如果顧客認為這項差異符合你開出的定價,便會購買。

所以只要你夠大膽、夠精明,創造出醒目的差異和定價非常有吸引力的產品,

就可讓產品像地心引力一樣牢牢吸引住顧客。

只要你能讓產品與同業有醒目的差異,並提供明顯的好處和真實而值得信賴的理由,

公司業績就會快速起飛。




本文摘取自 經理人月刊2006-08-29 期

[ 本帖最後由 ricky0911 於 2008-3-12 00: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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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次數

  • ricky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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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文很短!!但是重點都有抓住!!我會多推薦別人來這裡看!!謝謝大大的分享
宣傳產品的好處固然是很重要
但是還是要能夠match客戶的需求才有辦法能夠打動客戶的心
不然再怎麼樣好的產品,對於客戶沒有用處還是沒辦法成交
所以發覺客戶需求也是很重要的

另一個觀點有點帶有恐嚇,就是有些客戶不建得會希望得到些什麼
但是大多數的人都會怕失去些什麼,針對會失去些東西去做行銷
似乎也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恩!聽了大大說了三個重點以後
有感而發!行銷果然是賺錢的入門招式!
小弟要學的還很多!希望大大能在多傳授唷!
不管是什麼東西 都要加上行銷! 才能夠賺錢!!!
定律1跟定律2  感覺是一體兩面
定律3  ... 亮眼產品不一定有市場...
我是來吐槽的...原諒我
我蠻認同3樓大大說的 : 發覺客戶需求
這才是真的重要
不過我覺得不管怎樣 都要有一個很正面得服務態度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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