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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ஐღ美味推薦處版規及格式發表ღஐ <2009/08/30>

本帖最後由 linft 於 2009-10-16 02:28 編輯

自實施日起,扣分將不再考慮違規者之積分,小白們要有被扣成0分或被禁言的心理準備。
01.本版嚴禁回覆內容未滿10個字(不包含無意義回文),違者經驗值-3 ~5分
02.不得惡意灌水,違者經驗值-3 ~5分,重者刪帖外加禁言三日
引用:
本版不歡迎任何無意義之回覆,包括只寫推~、感謝大大、找機會去品嚐等等。請針對文章發表個人感言~
03.不要重複開相同主題或同一帖內連續發表,違者刪文外加經驗值-3~ 5分
04.請勿刻意挑起筆戰漫罵,禁止人身攻擊違者禁言七日
05.不要打廣告,違者經驗值 -3~5分並直接禁言二週處分,情節重大者永久禁訪
引用:
本版不歡迎任何形式的廣告,包括銷售產品、服務、招攬會員....等等。
06.未依發文格式發表文章,違者經驗值 -3~5分並刪帖處分
07.請勿發表與版區無關之主題,違者刪文、經驗值 -3~5分
08.請勿濫用 [公告] 標籤,圖章ICON也請勿私自使用,發布主題請使用正確之分類標籤,違者經驗值 -3~5 分
09.請勿使用注音文及火星文,違者帖內1個注音扣 -1分.5個字以上注音經驗值 -5 分並且加警告一支
引用:
本論壇禁用注音文,注音文讓大家覺得你沒討論誠意。
另外容易讓人誤會的字眼例如"丫"也請勿使用(尤其是在句尾的語助詞),
使用者一律歸為注音文
10.請勿複製他人的回覆,違者經驗值 -5分並加警告一支(集滿三支系統自動禁言)
11.發表發問帖,請加註個人感想經歷,或是對他人的熱心回覆至少參與一次的討論或回覆(三日內),
    否則將視為灌水帖,違者經驗值 - 5分
引用:
非本版版主開新主題時,請勿選用任何標籤。
12.嚴格禁止盜連文章,違者扣經驗值 -5分並加警告一支
13.如文章為轉貼須附上資料來源,違反者直接刪文處理
14.即日起凡是發表主題內容含有圖片相片 ,請在標題註明P數 ,以便日後方便加分。
※示範格式:

            [北基區]美味推薦處[99P]

            


有鑒於近期推薦美食文章灌水情形嚴重..
而且許多推薦文章又說明不清..
故強制規定未按發文格式發文一律刪帖..並扣經驗值 -3~5分..
統一採用以下格式,未採用者將予刪除
  1. 店名:
  2. 營業時間:
  3. 地址:
  4. 電話 : [路邊攤免]
  5. 介紹 :
複製代碼

在店家介紹方面請詳細,過於簡略者將刪除
地址方面嚴禁只寫路名,或是寫X處附近
§若要引用自部落格,煩請在
原部落格文章中加註

同步分享卡題諾美味推薦處

否則將視作盜連文章將予刪除
2009年6月20日以後文章皆適用於此規定


圖文並茂獎勵說明:

為獎勵會員美食文章..
即日起發文的文章中..
圖片和文章敘述愈詳細及豐富..
將給予獎勵..
如有違反版規視為無效..
圖片 5張以上..好文值 20分..
圖片10張以上..好文值 30分..
圖片15張以上..好文值 40分..



§98年06月21日前文章不在本版規限制§  ◎管理團隊有權視情形修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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