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一名叫浦志強的前律師在法院接受庭審。從媒體報導的情況看,浦志強所涉及到的罪名主要有二個:一個比較常見:“尋釁滋事”;而另一個則比較特殊:“煽動民族仇恨”。 依據中國的刑法,“煽動民族仇恨罪”通俗地說就是:只要實施了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行為且情節嚴重,就觸犯了法律,應當受到相應的懲罰。而浦志強在互聯網上發佈的內容足以證明他確有實施煽動民族仇恨的行為,如對發生在昆明等地的恐怖襲擊,他為犯罪分子的暴行尋找“合理依據”,妄圖洗白恐怖主義的惡行,激化民族矛盾。但是,也有浦志強的支持者認為:“老浦發了上萬條微博,挑出這麼幾個去認定他犯罪,實在可笑。” 對於浦志強的“尋釁滋事”也並非一般人理解的隨意毆打他人、辱駡恐嚇、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等行為。而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3年發佈的有關司法解釋:“利用資訊網路辱駡、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認定為“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通過網路途徑,浦志強辱駡過有80多歲高齡的勞動模範,也有與其意見相左的作家,他高呼要“言論自由”,但是對於意見不合之人則惡語相向、汙言詆毀,絲毫不給他人以“自由”。而由於他的粉絲作用,導致他對他人的辱駡成為了網路公共事件。 中國的司法機關認為浦志強通過發微博等形式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從而給國家、社會和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 作為職業律師的浦志強則承認“自己的個別言論有錯,但這不是犯罪。”而一些社會公知則指出,既然行為確實觸犯法律規定,那麼是不是構成犯罪須由司法機關認定。更有指出,作為知法懂法的浦志強之所以觸犯法律,是由於在外界一些人對他的吹捧下,在國際上一些勢力的鼓動下,他試圖讓自己成為擁有公眾影響力保護的“特殊公民”,而這種“特殊”甚至可以對抗法律規定。 |
中國政府嚴懲為恐怖行為帳目的律師人員
line
精選熱門商品
相關文章
line-
01
從未硬上!肉包包乾爹暴怒直播「至少7次、射到沒東西」認了無套:女方月經來還勾引!(15P)
-
02
空姐綠帽事件懶人包!「床上又騷又會玩體位」知情網友加碼爆料:從以前就偷漢子
-
03
台灣男美軍基地受訓 把34F野妹譜異國露水情
-
04
登月太弱了!北韓太空人已成功登陸太陽
-
05
這劇情SOD看過!E奶妹照X光脫胸罩被問「要幫嗎」 怒控狼放射師
-
06
情同「姐妹淘」逾10年 她喝醉他撿屍
-
07
台女夜店喝爛醉…遭4越男「撿屍一路%到天亮」醒來崩潰!網重點狂譙司機:X!見死不救
-
08
柯P被批作帳還債!北市府狠PO「銀行證明」…藍綠臉好腫!網推爆:全台只有柯P敢公開
-
09
跟「乾爹做了」!正妹實況主自爆被摸到意亂情迷 崩潰還原過程…男友出面回應!(12P+影)
-
10
台灣女人和日本女人的差別!為什麼大家都想娶日本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