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在路上看到違規的人 大家會去檢舉他嗎?還是就當沒看到 聽說檢舉還會有獎金可以領,還有人就靠檢舉賴以為生的 有錢又可以幫助社會的事,何樂而不為? 有女網友就在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後悔檢舉了」 原文如下↓↓↓ 這是今年一月的新聞 ![]() (圖/翻攝自Dcard) 這是我今天收到的獎金領據 ![]() (圖/翻攝自Dcard) 我覺得環保署可以改一下規定 只有扣稅哪夠 應該要再分發給上級 還有審核的人 寄發獎金收據的行政人員也順便 整個食物鏈把檢舉獎金分光光~ 省得他們匯款$96的時間和文書成本???? — 台灣環境那麽髒不是沒有原因 — 實領金額96 ㄏㄏ 根據這名女網友的說法,檢舉其實沒有大家想的那麼簡單拍張照就好 檢舉一件就很費時了,要截圖行為前、中、後(很瞬間...看到眼睛很累),還要後製用紅筆圈起來,照片規定的容量很少,所以圖片要裁到很小但又要有涵蓋到行為跟時間(這步驟花我最多時間),然後上估狗地圖搜尋發生地的”精確”位置,不然審核不會過,所以是達人的話我覺得一個案件花40分鐘跑不掉 結果馬上就有人質疑「每個縣市檢舉獎金抽取的%數本來不一樣」、「不知道你在不滿什麼?」 「難道檢舉的目的就是為了獎金嗎?」 但也有人跳出來力挺原po 就算是為了獎金 其實網友說的蠻中肯的,雖然出發目的不一定是為了獎金 但檢舉一次要花這麼多時間、功夫, 結果忙了3個小時只值不到100塊,真的會有點心酸啦 既然政府要鼓勵人民檢舉,檢舉多了還會被酸檢舉魔人被討厭 結果獎勵才一點點...誰還會有意願+動力 同場加映: 「24歲月入10w」還被瞧不起!賓士男遭女友嫌爆...職業曝光網罵翻:不能同意更多 ![]() |